2009年3月11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为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要加快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能承受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过了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了支付能力,他们就离开公共租赁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刚刚起步,目前,厦门、深圳、北京、天津等地开始推动这项工作。随着公共租赁住房的增加,既不属于低收入的家庭,又买不起或租不起商品房的新就业职工等群体,他们的住房困难会逐步地得到解决。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