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戚帅华
买东西索要发票本是理所当然的事,可记者走访发现,不少药店开发票都是“躲躲闪闪”。
不久前,燕女士的一个亲戚住院,托燕女士为其买药。燕女士到中州东路一家药店用医保卡一次性购买了400多元的药品,可当她向药店索要发票时,对方却表示“开不了”。于是燕女士询问使用现金买药能否开发票,对方仍表示不行。最终在燕女士的要求下,药店才为她开了一张手写的收据。
记者随后对市区多家药店进行了暗访。在解放路一家药店,记者购买了一盒5元钱的润喉含片,交完款后,听到我们索要发票,收银员一脸惊愕:“5元钱的东西还要发票?没有。”对方表示,最少购买20元以上的药品才能开发票。
记者又来到唐宫路一家药店。我们选购了一盒消炎药到收银台结账后,要求收银员开发票,可对方表示店里现在没有小额发票,只有50元以上的发票。当记者询问“如果需要退换药品没发票咋办”时,该收银员说:“需要换药,拿电脑小票来就可以了。电脑小票和发票的作用是一样的。”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中州东路、九都路及纱厂南路上的几家药店,这些药店无一主动开发票。而当我们向其索要发票时,有的说50元以上才能开发票,有的说发票用完了。
“只要消费者有需求,无论购买多少钱的药品,药店都应开发票。”市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药店拒开发票属违规行为。如果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拨打12366向税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