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据《信息日报》报道,干部提拔、重用,不仅要公示个人信息,还要公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12日,记者了解到,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近日联合下文,将5项个人有关事项首次纳入考察拟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并且与考察预告同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4月14日《济南日报》)
公示制度的初衷,是向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引入群众监督,防止带病提拔,避免用人失误。但长期以来,我们见惯了简历式的干部任前公示,空洞干瘪的公示内容,让人民群众实际上无缘置喙。江西此举首开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先河,的确是选好人、用好人的重要举措。
但是从实践情况来看,江西的公示内容尚有“五十步笑百步”之嫌。仅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这一条,就值得商榷。近年,随着领导干部年轻化,有的人还没有配偶,有的人即使有配偶但子女尚小,他们对拟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有多大影响?
其实,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中,公众质疑最多的就是一些青年领导干部的后台背景问题。比如山东23岁女科员拟任副局长,民间立即有了该女是领导儿媳之说;再比如29岁的清华硕士周森锋当上湖北宜城市长,人们首先要问的就是他的父母是干什么的;还有新近曝出的福建南平27岁副处级干部雷连鸣是该市市委书记雷春美儿子等一连串新闻,这些新任领导干部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从业情况,才是街谈巷议的热点问题。
也许有人会说,笔者是在“吹毛求疵”、“鸡蛋里面挑骨头”。但笔者认为,公示并不是政府的恩赐和善举,而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内在要求。公示就应该顺应民意,把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公布出来,而不是“群众关心的事情不公开、公开的事情群众不关心”,更不是敷衍塞责地作秀、例行公事地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