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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文强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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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向女大学生“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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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4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文强案专案组证实
文强向女大学生“买春”
据 《中国青年报》
  文强案专案组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证实了此前坊间关于文强“喜向女大学生买春”的传言。

  文强“亲信”陈涛、王佩供述,文强曾通过他们寻找多名暗娼供其玩乐,且出手阔绰,往往一掷万金。

  女大学生王某向专案组供述,自己向文强卖淫获利近10万元,2008年至2009年7月先后10次为文强提供11名女大学生性交易,为此获利数万元,而且文强常同时与两至三名女大学生发生关系。

  专案组介绍,文强在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过程中,长期接受黑恶组织安排的“小姐特殊服务”。

  “黑老大”岳宁曾供述:2007年年底,他因准备在奥体筹办明星演唱会,当时不准开内外场,他便安排自己经营的白宫会所的两名“包房公主”开房陪文强。

  岳宁的白宫会所被查处时,其中有400多个女孩被组织起来卖淫。

  专案组民警熊峰说:“有民警看到案卷时,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其中有一个女孩在十几岁时被迫卖淫,她想要逃跑而从楼上跳下,摔断腿后被抓了回去,关在小屋内长达8年。

  专案组介绍,涉文强案的黄代强、赵利明、王佩等人都供述文强喜欢“喝花酒”,只要是他看上的女人,他都要想办法弄到手。“文强喜欢嫖女人,这是公开的秘密。”

  2007年8月,文强安排其亲信王佩,让一名女大学生饮下大量高度白酒,致其酒醉后带至渝通宾馆C幢5805房间。其间,文强多次向女学生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到拒绝后,遂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2008年9月、10月,文强先后两次利用该女生不敢抗拒的心理,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2009年7月,文强的上述犯罪事实被举报。

  文强的妻子周晓亚曾向专案组反映:文强的个人生活很糜烂,时常有女的给他发信息,内容肉麻、色情。另一“黑老大”王小军也供述,曾向文强介绍暗娼,提供“性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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