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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54岁的黄国华,2000年1月至2008年10月任三门峡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2008年10月任三门峡市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至案发。
当日,许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黄国华在任三门峡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和三门峡市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先后收受16人20次财物,共计人民币94.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该法院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宣判后,黄国华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