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即日起至11月底,我市将全面开展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的。
据介绍,目前,个别基层公安机关在警车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管理不规范、个别民警耍特权违规违法驾驶警车等问题;在涉案车辆管理方面,存在未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扣押、处置涉案车辆等问题,严重损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影响公安队伍的形象。
在警车管理使用方面,我市将重点治理解决以下10类问题——
●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
●转借警车、牌证的;
●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
●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
●擅自喷涂警车外观标志或者安装警灯、警报器的;
●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
●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
●警车私用,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
●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开道的。
在涉案车辆方面,我市将重点治理解决3类问题:违法扣留、扣押涉案车辆的;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已组成督察组,加大对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的现场督察力度。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举报电话为“110”,对于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将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