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一名中年男子手持一把明晃晃的菜刀,狂砍两辆警车的玻璃……这是26日下午2时50分发生在亳州路派出所门口的一幕,暴行持续了十几分钟,但亳州路派出所大门却一直紧闭。27日上午,该男子被抓住。疯砍警车的原因是其与前妻吵架后泄私愤。(4月28日《合肥晚报》)
派出所作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属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肩负着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任的人民警察,连自身安全都无法保护,在暴力袭击面前无所作为,着实令人吃惊,令人难以理解,难怪会让群众议论纷纷:“肯定是警察干坏事了”、“是不是派出所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情”……
勿庸讳言,在现实生活中,确有“吃了人家嘴软,拿了人家手短”的警察,对犯罪分子消极放纵、网开一面。去年,在重庆查处的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竟占64%。他们为了一已之利,置本身职责和人民利益于不顾,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沆瀣一气,为帮助黑恶分子逃避打击通风报信、出谋划策。诸如此类的警察,面对打上门来的黑恶分子又岂敢还手?
当然,公安机关遭遇上门袭击的原因可能还有很多,比如上海袭警案,就是因为公安机关警惕性不高、安全意识差,对打上门来的暴力犯罪不能及时作出反应;还有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值班人员少又缺乏警务实战技能,也给暴力袭警者提供了“方便”。此外,法律对人民警察缺乏明确的保护规定,遇到不法侵害时警察手无寸铁或不敢动用警械、武器,以法护警的“盲点”也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恶人猖厥而派出所大门紧闭,不管原因何在,伤害的不只是人民警察,还有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任其滋长蔓延,不加遏制,将引发更多的危害,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