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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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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的“投石问路”不失为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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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5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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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的“投石问路”不失为一剂良药
□长啸
  【新闻背景】江西省黎川县纪委日前出台《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全县新任科级干部必须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并在县城广场向社会公示了新任19名科级干部财产收入情况。黎川纪委负责人表示:“目前还在探索中,我们也是在投石问路,然后根据各方面的情况再对规定进行修改调整。”(5月5日《人民日报》)

  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可谓当前公众谈论最多的热门话题之一。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被称为极具约束力的阳光法案、反腐利器,尽管已经被世界上90多个国家广泛使用,但我们全国范围的强制性财产公示制度依然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尽管浙江慈溪、新疆阿勒泰等少数地方已先期试行“廉情公示”,但像江西黎川这样制度完备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还是绝无仅有。

  现在,一提到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就有不少官员患上“心病”:害怕露富,害怕财产公示会引起社会混乱。如何对官员的灰色收入加以规范,把官员的抵触心理冰消瓦解,已成为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曾给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开出了一个“豁免三年”的处方。而江西黎川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首次申报前,如何处理违法违纪所得、如何对曾经犯过的错误进行保护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虽然囿于县级纪委的权力,《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办法(试行)》尚有许多不足之处,但较之韩德云律师的建议更详细、更具体,可以称得上治疗官员“心病”的一剂良药,丰富了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可操作性。

  对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无论是公民意见还是专家主张,乃至政府行为,都已达成高度的统一。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只要对国际上已经实践成熟的经验加以借鉴,再加之江西黎川、浙江慈溪、新疆阿勒泰以及更多地方的“投石问路”,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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