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时下,在一些学校,学生犯了错误,老师不是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批评教育,而是单纯视情节轻重给予数额不等的罚款,比如:迟到一次,罚款10元;在校内抽烟,罚款20元……一些老师也认为“适当的经济处罚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孩子们犯错”。(5月5日本报5版)
学生违规,老师有责任有义务去纠正,但是,纠正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与教育规律。而“以罚代教”的纠正方式,貌似能在短期内收到“立竿见影”的奇效,其实,这是一种违反教育规律的短视行为。第一,罚款也许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警诫学生的作用,但是并没有让他们从思想深处确立一种对问题的理性认识,学生的改变仅仅是因为怕被罚款,一旦这种外在压力消失,他们就会恢复“原样”。第二,一味用钱来解决问题,必然向部分学生传递一种不良信息:只要有钱就可以随便违纪。第三,对于家庭经济条件优越的学生来说,罚款对他们并不能起到应有的教育效果,而家庭条件不好的学生,往往会因为罚款而发愁,甚至为了交罚款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些显然与教育的本质背道而驰。
教育是一门艺术,绝不是简单粗暴的“开罚单,收罚款”。以罚代教现象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一些教育工作者思想上的惰性,教育方法上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