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郑微微
当时,我听强新明如此问话,稍一考虑就作出了反应。我把那些不知道的种类撇开不谈,专跟他说我在1966年“破四旧”时那段登记文物的经历,并很轻松地说出了那些书画名家的姓名、作品,听得强新明目瞪口呆。回过神来后,他看看四周(我和他谈话的地点在监狱里一个可容纳数百人开会的礼堂的一角)没人,就压低嗓音悄悄问道:“你当时偷偷藏了几幅吧?”
我笑着摇头:“那个年代的人都很纯洁,没人会动这种念头;而且,在当时的形势下,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古董、金银之类藏在家里是祸源,哪有人那么傻,好好地活着不耐烦,非要把祸源往自己身上扯呢?”
“哦,我今年28岁,冒昧地问一句,您比我大多少?”
“五六岁吧。”
强新明感叹道:“如果给我这种机会,我肯定要留下若干件东西作为纪念品的。唉——可惜啊!”
我又把话题转到了插队时的“新四军布告”那件事情上,强新明听了马上说,这份布告如果被他拿到,那就不是120元的事儿了,攥在手里,以后的升值空间是很大的。他在这方面脑筋转得极快,甚至随口说出了最为理想的下家:“找一个当年新四军高级干部的后人,如今已经下海经商发了大财的,这种人对父辈的经历有着深厚的感情,又不在乎钱,肯定会出大价钱来收购这件文物。这是国内转让,又是转让给这种高干子女,绝对没有人敢来找麻烦。”
让我没想到的是,跟强新明的谈话进行到这里的时候,他突然说:“我觉得您是一个挺实在的人,以前在社会上时,我就最喜欢跟像您这样的人交朋友。算了吧,我愿意接受您的采访。”
采访结束时,强新明突然提出了一个要求,想托我办一件事,并且这件事最好不要告诉这里的队长。他请我和他的一位朋友联系一下,让那位朋友替他买一本书,买了以后寄给我,然后由我寄到监狱经干警检查后交给他。
我觉得强新明的这个想法似乎是在把一件简单的事情故意弄得复杂化。监狱可以接受来自社会的书籍,只要在犯人阅读范围内的,就会交给犯人。既然我能寄给强新明,那位朋友为什么不能直接寄给他呢?于是我就问:你那位朋友是什么人?你要的书是什么书?
他回答:朋友是一个合法经商的生意人。书,是历史方面的学术著作,书名是《中国人史纲》。
当时,我还没有读过柏杨先生的《中国人史纲》,但听人说起过这本书。我对强新明说,据我所知,内地并没有出版社出版过这本书,所以,你要的这本书只能从海外找。不用说,你所说的那位经商的朋友是香港人,对吗?
强新明点点头。当时,人们对“海外”这两个字还是比较敏感的,尽管已经改革开放,但人们头脑中想得比较多的还是“海外≈特务”,强新明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马上跟我解释,说他那位朋友是正经的守法商人,很讲义气,办这桩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强新明把那个朋友陈先生在香港的地址告诉了我,让我写信与他联系。
我有一点担心:寄来后这里的队长肯定会给你吗?强新明笑了,说他在监狱里当教员,教的是历史,《中国人史纲》讲的就是历史,相当于一本教学参考书,所以肯定没有问题。
原来,强新明所在的那个监狱当时正好缺少历史、化学、英语教员,在去劳改局调拨新犯人时,特地进行了挑选,但管教科干警晚去了一步,正规教师、有大学文凭的新犯人都已被其他单位要去了,于是就只好退而求次,把倒卖文物的强新明选上了。干警的思路是:倒卖文物的,应当有历史基础,所以可以当历史教员。
听强新明这么一说,我想应该没什么问题了,正要告辞,他却又开口了,说出的内容使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心思缜密。
古玩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