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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谈了大半年的“男朋友”
竟然是个女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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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6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有个媒婆成“伪哥”,用手机魔音功能变出“男腔”诈骗单身女
她谈了大半年的“男朋友”
竟然是个女人身
记者 孙自豪 通讯员 张玉鲁
 绘图 李玉明
  本报讯 媒婆也有这样的——以给别人介绍男朋友为名,巧用手机魔音功能冒充“未婚男”诈骗钱财。日前,该女子被西工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刘某是我市一家公司女职工,29岁,博爱县人。2008年8月,刘某发现郭某一直没有找到男朋友,便提出给其介绍对象。郭某答应后,刘某便给了郭某一个电话号码,让其和对方联系交往。

  电话中、短信里,“男朋友”颇为热情,双方聊得很投机。不久,对方委婉透露急需资金办事,善解人意的郭某毫不犹豫地给对方汇款救急。后来,对方又多次借款,郭某都一一应允,总共汇出资金达7万元。

  7万元借出去了,却没有赢得“男友”的真心——尽管郭某多次要求约见,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拒绝。

  2009年11月,她的好友赵某发现了一个惊人秘密——郭某“男友”的手机号竟然是媒婆刘某的另一个电话号码。后经查实,郭某谈了大半年的“男友”其实就是刘某本人!

  原来,刘某以给郭某介绍男朋友为名,先是虚构了一名“未婚男”,然后利用手机的魔音功能冒充“未婚男”与郭某通电话、发短信,然后伺机实施诈骗。经查,刘某先后骗取郭某7万元。事发后,刘某退还郭某8000元,余款皆被其挥霍。

  2009年12月16日,刘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西工公安分局刑拘,同年12月30日被批准逮捕。

  本案主审法官卢海平介绍说,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郭某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链接

  手机魔音,是指手机机主通过变声模式,无论是打电话或接电话都可以把声音变为男声、女声、童声、老人声等,甚至可以根据需求进行调音。

  警方提醒,手机魔音功能在为市民带来乐趣的同时,也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工具,请大家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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