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今年4月,我市出台了《洛阳市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将38家行政执法机构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近期,由市绩效办等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对我市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状况等进行明察暗访,发现我市的行政违法现象较为普遍,行政执法状况不容乐观。(6月19日本报03版)
行政执法是保障法律法规顺利实施、保证行政权力有效运作的重要手段,行政执法是否合理、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利益的有效维护。然而,从我市38家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的情况来看,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必须追根求源加以根治。
第一,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从源头上堵塞乱收费、乱罚款的漏洞。要坚决杜绝“有利乱管,没利不管”的不良现象,不使以罚代管成为个别行政执法单位牟取私利的工具。
第二,要加强法制教育,彻底消除“法不责众”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不让“别人占道经营我也在人行道上作业,别人违规盖房我也私搭乱建”成为习惯。执法人员要敢于碰硬,敢于对群体性违法事件说“不”。
第三,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在行政执法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执法监督条例,使执法监督有法可依。对执法成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对执法过错者予以坚决追究,对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调离、清除出执法队伍。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市政府法制办和我市新闻媒体要再接再厉,把更多行政执法状况和典型案例公之于众,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