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一男子,因妻子检查患上乙肝,在妻子继续治疗的时候,竟三度向法院起诉离婚。日前,法院调解无望,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刘辉、周秀于2006年4月27日登记结婚,双方感情基础尚好。婚后,二人一直未生育子女。周秀查出患有乙肝,夫妻二人及双方家庭遂发生较大矛盾。刘辉分别于2006年年底及2007年两次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周秀仍在治疗之中,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据悉,周秀因治疗乙肝,已花费9700余元,且无固定职业。不久前,刘辉第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男方多次起诉离婚,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对名存实亡的婚姻,法院调解无望,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并判令丈夫支付妻子生活帮助费和继续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