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大喜之日,因新娘拜见长辈时是鞠躬还是叩头发生争执,双方家人打成一团,女方家人一气之下将新娘带回娘家,男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7月5日,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对张某诉罗某离婚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二人离婚,罗某酌情返还张某彩礼1.4万元。
据悉,2009年1月,张某经人介绍与罗某订婚,并依习俗送给女方彩礼17000元。2010年1月26日,二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定于2月2日举行结婚仪式。
婚礼当天,二人在司仪的安排下进行着婚礼仪式的各项议程,到新郎新娘向新郎奶奶行礼时,男方亲属要求改为叩头礼,新娘及亲属坚持鞠躬礼,双方发生争执,言语不和大打出手。一怒之下,娘家人将新娘带回娘家。张某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与罗某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均同意离婚,已无和好可能,准予离婚。二人办理结婚登记,尚未共同生活,在婚姻解除后彩礼应予返还。双方在举行婚礼仪式时因行礼发生争执打架,造成矛盾,导致婚姻破裂,双方均有责任,考虑男方操办婚礼确已花费钱财,遂依法酌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