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9月1日起,河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将由现行每生每月240元、260元、280元,统一提高至每生每月800元。
7月16日,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根据今年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35位委员联名提出尽快提高河南省在校博士研究生生活待遇的建议,为提高河南省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水平,留住高层次人才,省财政厅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决定大幅度提高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同时,允许高校向下浮动200元,由学校集中掌握,用于提高部分特殊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标准,鼓励优秀学生,或对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发放部分报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