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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版:洛阳·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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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下夜班路上遭抢劫,单位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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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7 月 20 日 星期    【打印】  
女工下夜班路上遭抢劫,单位有责任吗?
记者 郑凤玲 实习生 谢淼
  绘图 李玉明
  事件缘由 市民张女士说,她在位于关林路的某啤酒厂上班,啤酒厂位置较偏,且没有为员工提供宿舍和班车。前几日的凌晨2时许她下夜班回家,在王城大道古城路口的快车道上遭到抢劫,现金和电动车被抢,头部被砖砸伤缝了5针。张女士说,公司其他员工也有被抢的遭遇。

  张女士想知道,她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被抢劫,单位是否应该负责任?  

  记者跑腿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的工作人员。对方答复,张女士遭遇抢劫属于刑事案件,其工作单位不应承担责任。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机动车辆碰撞事故受伤,则属于工伤范畴。

  河南张振龙律师事务所的宋叶锋律师说,抢劫属于刑事案件,应由犯罪嫌疑人承担责任。从法律意义上说,单位没有责任。但是,单位可以从人道主义出发,为上夜班的女工提供宿舍或者发班车接送。针对抢劫案件屡有发生的情况,单位有义务建议公安部门在女工下夜班必经的偏僻路段增加巡逻力量,预防抢劫案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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