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风俗,均由男方选定结婚日。
选定结婚日,俗称“看好儿”,日子选定后,要写在红纸上,送到女方家中征求同意,这个过程叫“送好儿”,有的地方叫“下帖”。
“下”的什么“帖”呢?如图所示:“一乾坤命子相戊申十二月初二日癸丑迎亲,大吉大利。一纳彩礼日定于十一月初九日大利。一忌娶送女客蛇鸡牛三相。”
这是说,本次下帖,共有三项内容:一是结婚日期定在了十二月初二,这日大吉大利;一是纳彩礼的日子定在十一月初九日;一是强调结婚那天,属相为蛇、鸡、牛的人,不能作为“送女客”和“娶女客”。
豫西风俗,女子出嫁当天,父母不能送闺女,而应由该女的兄弟、叔伯或舅舅跟轿护送。这些人统称为“送女客”。这桩婚事中,“送女客”中不能有蛇、鸡、牛等属相的;而男方来迎娶的“娶女客”若干人,由首领“夹毡”的带领,这些人中也不能有蛇、鸡、牛等属相的,否则对婚事不利——当然,不是所有人结婚都忌讳上面这三种属相,要看各人忌讳什么属相,全凭“看好儿”(算命先生)的具体测算。
所有婚帖中,“送好儿”帖子最简单,一张小小的红纸条,上写具体日期,实际上就是通知单。其中我市嵩县一“送好儿”写的最为简约:
全吉
1.择定于某月某日送红过聘大吉
2.择定于某月某日嫁娶吉日良辰大吉
右启
大姻望翁 老亲家阁下
眷姻弟某某某顿首拜
某某年喜月吉日良辰
旧时,洛阳婚期大多定在农历腊月下旬,且多选择三、六、九之日。民间认为,在腊月结婚,连娶媳妇带过年是双喜临门。洛宁风俗,女方收下男方送来的“好儿”,在回礼时要放一块发酵好的面团,企盼未来的女婿升官发财。
有的乡村,女方接到男方送来的“好儿”后,内心已经完全接受,却故意装作不允,让男方无功而返,这样至少往返三次,才答应下来。这种风俗颇有意趣,似乎在说,俺家养个闺女,难道就这么好娶吗?不让你跑上几趟,怎懂得俺家闺女的金贵!
实际上,这吓唬不了准女婿。你想啊,既然都到了选婚期的地步了,女方家还会退婚吗?这不过是逗乐子罢了。这时的准新郎,有足够把握娶新娘,万事俱备,只等她一个“过门”的动作了,所以不介意女方的故意“刁难”。
女方接到“好儿”后,其同宗近邻便来送礼,谓之“添箱”,礼物一般为衣料,还有梳妆用具。旧时嵩县一带,贫困之家较多,没啥可送的,就送几个烧饼。也有送花生、干果之类表心意的。这些礼品都要随嫁妆送到婆家。嫁闺女的人家接到礼物后,也要设宴或回礼,感谢众人。
这些过程看似繁琐,其实是必要的,其意义在于:通过“送好儿”和“添箱”,使大家知道谁家闺女要结婚了,而且是明媒正娶,符合法律和民俗,广而告之,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