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7月31日电(记者 李鹏翔)武汉市认真调查执勤民警在湖北省委大院门口殴打一妇女事件,在处理当事责任民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6月23日9时10分,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退休护士陈玉莲在省委南门无证越过警戒线时,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民警在拉扯中行为粗暴,殴打致陈玉莲受伤,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湖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杨松责成市政法、纪检、监察部门组成专班,开展全面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武汉市公安局党委7月29日研究决定,武昌区公安分局对少数民警违纪、打人问题的处置失当,造成不良后果,区公安分局政委陈建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免去其分局政委职务;区公安分局局长朱正兴负有一定领导责任,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局通报批评。此前,武汉市公安局对三名当事民警进行了处罚:肖邦明记大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郑志强、蒲全鸿两人记过处分。武汉市公安局还将此事通报全市民警,要求举一反三、引为鉴戒、严肃纪律,进一步严格队伍管理和文明规范执勤,耐心热情地对待每一位群众,坚决杜绝此类违纪问题再度发生。
为了吸取深刻教训,武汉市委政法委已于7月25日召开市县两级政法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警风警纪整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