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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版:洛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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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与停车位能否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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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有车业主要将绿地变成停车场,无车业主坚决保护公共 绿地,“自治”小区内,两派互不相让——
绿地与停车位能否兼得?
记者 郑凤玲 见习记者 裴希婷 实习生 刘炜杰 文/图
  有车业主自行划定的停车位。
  谁不希望自己居住的小区里绿树成荫、花草相伴?谁又不希望自己的爱车能在小区里进出自如、安全停放?近日,老城鸿信花园的住户分成了“抢车位派”和“护绿地派”,双方互不相让。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南关附近的鸿信花园小区。这个小区的居民一部分是洛阳建筑机械厂职工,一部分是商品房住户,多数是1999年入住的。小区建成时并没有规划停车位,仅有供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停放的车棚。目前,小区有住户300余户,有车的业主约占1/3。今年6月,物业合同到期后,小区处于“自治”状态,有车业主纷纷在绿地上“抢车位”,而无车业主对此颇有意见。

  “护绿地派”:绿地是大家的,不能让车毁了它

  “我种了10年的花椒树,一声不吭就给拔了……”见到我们,业主刘女士心疼地说。9号楼前,绿地已经被砖、板隔了界线,几名工人正在拔树挖地,过道上堆放着被拔除的万年青和杂草。另一栋楼前,白色塑料布下面罩着未干透的水泥地面,绿化带早已不见踪影。

  刘女士说,他们不反对停车,可绿地是大家的,把绿地毁了改成停车场,看着光秃秃的,心里不舒服。

  “他们的车位占了公摊面积是不是也要多履行义务?”业主黄先生认为,小区空地是公摊地,建车位的业主把公摊地占为私用,应该先和大家商量,而且他们在享受更多便利的同时,也应该多交物业费,算作车位费。

  “抢车位派”:划定了停车位,消防通道不拥挤

  小区靠南的三栋楼,每栋楼前都规划了7个停车位,统一用黄色油漆做了标记,每个车位上都有一把停车锁,一栋楼前的过道上标着“消防通道”的字样,另外两栋楼的入口处架着停车挡杆,俨然成了“迷你停车场”。据了解,这些车位都是相应楼栋的业主自己出资铺设的。

  “小区内没有消防栓,如果私家车到处停,救护车和消防车的进出就成问题了。”业主姜先生说,规划停车位后,消防救护通道不那么拥挤,整个小区的安全也有了保证。

  社区:成立业主大会,商定解决方案

  “首要任务是解决小区的停车位问题。”洛浦办事处浦东社区主任朱治国说,鸿信花园小区是安居小区,居民情况比较特殊,居民入住至今也换过几家物业公司,但最后他们都因种种原因退出,至今没再找到合适的物业公司。

  停车位问题一直是该小区的“焦点问题”,社区准备在征求业主意见后,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协商签订《业主公约》,通过集体决议,聘用一家信誉较好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对已经建好和正在建停车位的业主做其思想工作,制订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既解决停车位问题,又让小区的绿化不打折。

  解惑:绿地和停车位如何兼得

  洛阳理工学院社会科学系的成曦教授认为,在小区的公共绿地上建停车位肯定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小区绿地属于公共用地,要改变公共用地的形态、用途,需经过小区2/3以上的居民同意才可以动工。

  绿地和停车位如何才能兼得?成曦建议,可以利用小区外的公共路段建成夜间停车场供小区居民停车,由有车业主出资请人看管。

  对于已建好的停车位,因为其在公共用地上,使用的业主除交纳物业费外应有义务交纳一定的停车费,这一部分费用可存入小区公共账户,由专门的人员管理作为小区的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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