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为规范现榨饮料安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餐饮服务单位现榨饮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
征求意见稿明确,现榨饮料是指以新鲜水果、蔬菜及谷类、豆类等杂粮为原料,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条件下,现场制作的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非定型包装饮品。根据原辅料及加工工艺不同,现榨饮料分为现榨果蔬汁和现榨杂粮饮品。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不得声称为现榨饮料。
除了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征求意见稿规定,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作原料。
征求意见稿要求,现榨饮料应存放于加盖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