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个准生证咋这么难?孩子过段时间就要出生,可社区就是不给我妹妹开初婚证明,没这个证明就没法办准生证,这可咋办啊?”昨日,“准妈妈”刘楠(化名)的姐姐郁闷地向记者反映。
跑了两个社区,也没办成准生证
刘楠的老家在平顶山农村,她23岁时,姐姐把她的户口迁到我市老城区西南隅派出所,落在公园巷社区。但是,她长期在外地打工,并没有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户口只是“空挂”在社区。
2007年10月,35岁的刘楠结婚了,她把户口由老城区迁入丈夫户口所在的西工区,所属社区是纱西社区。
今年年初,在北京打工的刘楠发现自己怀孕了!一家人喜出望外,刘楠也辞了工作,专程回洛阳办相关手续。
为让刘楠安心养胎,许多手续都是姐姐代她办的。
6月初,刘楠的姐姐来到纱西社区为刘楠办理准生证,可纱西社区的工作人员说,必须由男女户口所在地开具婚育证明。
刘楠的姐姐赶到公园巷社区,可社区只出具了一个刘楠“2007年10月29日至2008年11月6日,未在我辖区办理准生证”的证明。
纱西社区对这个证明不予认可。他们认为,2007年结婚到2008年户口迁出期间未在公园巷社区办理准生证,那2007年结婚以前呢?如何证明她“初婚,无子女”?
不给出证明,两个社区都有说法
“我们按规定专门去市计生部门做了一个生育史证明。”昨日一见面,刘楠的姐姐就拿出一张条子,这张条子显示,计生部门从刘楠的乳房、阴道、子宫等情况得出她“无生育史体征”的结论。
昨日9时,记者和刘楠的姐姐一起来到纱西社区。
接待我们的一名女工作人员说,刘楠是2008年11月迁入纱西社区的,迁入前的婚育情况他们并不清楚,必须有她以前所在社区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现有的材料不能证明她在2007年10月以前的婚育情况,按规定不能给她办理准生证。
那么,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史证明能起到头胎证明的作用吗?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咨询过相关专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史鉴定证明的准确率只有50%,不能作为最终证明。
我们又来到公园巷社区。公园巷社区主任张建利说,刘楠的户口1995年从平顶山某农村迁入公园巷社区,但她长期未在该社区居住,社区对她的婚育状况并不了解,因此无法证明刘楠“系初婚,无子女”。
市计生委表示,调查后尽快答复
昨日下午,我们致电市计生委统计科。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他们需要分别到纱西社区和公园巷社区调查,之后才能决定如何解决问题。她表示会尽快调查并给予答复。
随后,西工区计生委统计科的工作人员和记者取得联系,了解刘楠的情况,之后表示他们会尽快去社区调查,然后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