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5版:
金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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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罪N宗” 增收需念“业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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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投资损失税前一次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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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11 日 星期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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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投资损失税前一次性扣除
□据 《中国证券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明确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规定发布以前,企业尚未处理的股权投资损失,准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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