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
网友:教育部门每年都有文件规定,禁止利用假期对学生进行补课。可吉利一中初三年级,早在放假时就通知学生8月8日返校补课,补课费每名学生150元,还说补课自愿,可以不参加。但是,补课内容是初三新学期课程,开学后不再另行授课。请问,这能算得上是自愿吗?如果我的学生不参加所谓的补课,开学后学习怎么办?
后来在8月1日左右,家长突然接到“校信通”短信通知,说今年原定的补课取消。我真的为学生感到高兴。可是3天后又一次收到短信:8月7日召开学生家长会。我于8月7日参加了学生家长会,居然被告知补课继续进行,但为了不被有关部门查处,补课地点不在本校内,要到外面租旧厂房之类的地方进行补课……并且还是那句话,补不补自由选择,开学后不再细讲已“补过”的内容。
回复
市教育局:我局得知情况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并采取措施,对参与辅导的教师提出严厉批评,劝告组织辅导的有关人员无条件解散辅导班。我局下一步将加大督察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