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李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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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子(16910***1)
2010-08-11 16:10:31
盒子:小新,我好倒霉呀!前两天被警察叔叔“召见”了!
晚报小新:⊙﹏⊙b……怎么回事?
盒子:一个星期前,我想买个旧摩托车上班时骑,就到七里河看了看。有个人说,他正好有辆旧摩托车要卖,但车在家里。我听他说有购车发票,就跟着他去了。
晚报小新:那车怎么样?
盒子:是辆“踏板”车,挺旧的,还是杂牌车,我们最后800元成交。谈成以后,我让他带我去取购车发票。他把我带到行署路一个家属院门口,让我先掏600元,说等我拿到票后,再把剩下的200元给他。我等了快两个小时,都没再见那人,后来才知道那个院有俩门。
晚报小新:等一下,我捋一捋啊。你不是还欠他200元钱吗,他怎么跑了?
盒子:当时我也纳闷呀,结果前天我就知道咋回事了。当时,我正美滋滋地骑车上班呢,结果在一个路口被人拦住了。那人我不认识,他说那车是他的。
晚报小新:怪不得卖主跑了呢,原来是赃车,没有购车发票。
盒子:那人还挺客气,没跟我说那么多。
晚报小新:可能理解你的苦衷……
盒子:他直接打110把警察叫来了!
晚报小新:⊙﹏⊙b……
盒子:警察当时就把我连人带车一起带到派出所去了。长这么大,我还没进去过呢。警察说:“你这是购赃,属于违法行为。”
晚报小新:⊙﹏⊙b……你抓紧时间反映情况吧。
盒子:是呀。我说:“那什么……警察同志,我……我这真……真不是……不是故意的。”人家说:“你不是故意的,紧张什么呀?”我说:“我是第一次来这里,有点儿紧张。”警察就笑了:“看你就不像小偷,小偷进来没有像你这样的。”我说:“就是,我也算半个受害者了——我还掏了600元呢。”
晚报小新:就甭提你这茬事儿了。
盒子:我简单写了个情况,就没事了。
晚报小新:算是买个教训吧!
(记者 李新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