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违法、事故停车场收费不合理、不开发票;交警部门与停车场间是否因利益而有“潜规则”……近日,本报记者和网友、市民代表,通过暗访等形式,探究停车场“病症”的症结所在。
调查:停车场与交警部门间有没有“潜规则”
暗访一:停车条件有待改善
9日上午,我们和网友“有模有样”、市民代表李辉前往高新区河洛路与鸿都路交叉口附近的一个违法、事故停车场。
我们在现场看到,该停车场集车辆存放、维修为一体,暂扣的车辆被统一停放在一个由防护网围成的区域内,无任何遮挡设施,收费价格也未公示。(如图)
我们佯装提取被扣车辆的车主,了解到一些车辆的收费情况,除个别车型的车辆收费有违相关部门的核定标准外,其他收费基本正常。
暗访二:所谓的“潜规则”是交警“高压线”
我们通过市民提供的线索,先后前往3家违法、事故停车场进行暗访。市民代表李辉佯装欲办违法、事故停车场,向管理人员打探“行规”。
李辉从三四个工作人员处得知,交警部门和停车场并无经济利益关系或“分红”提成。相反,如果交警部门敢涉及此类经营收益,轻则被批评处理,重则受单位行政处分。
那为何一些停车场敢违规收费?李辉了解到,症结在于相关部门对停车场管理存在监管漏洞。
交警部门通常负责对违法、事故车辆暂扣,而对违法、事故停车场的管理约束力不强。一些胆大的经营者敢背着交警部门对车主“宰一笔,算一笔”。唬住了车主,他们则能多收些钱;如被车主投诉到交警部门,他们顶多被迫纠正违规行为,而不会受到其他处罚。
至此,通过我们的走访调查,未能了解到,或证实交警部门与停车场经营方存在经济利益关系,或有不可告人的“潜规则”。
停车场与交警部门是何关系
据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说,交警部门执法时,必然会涉及交通违法暂扣车辆、事故车辆,为了配合执法和事故处理,就需要停车场负责看护、保管此类车辆。但是,交警部门并没有设置停车场的条件。因此,各交警大队只有通过委托的形式,由民营单位提供场地。
网友“有模有样”反映:有网友曾在某交警大队委托的违法、事故停车场停放车辆,停车场经营方收取每天20元的停车费,经车主向交警部门反映,该费用被降至每天10元。网友质疑:交警部门对停车场的收费能“远程遥控”吗?
对此,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说,此类问题的存在,说明一些违法、事故停车场缺乏相应的管理约束机制,使个别停车场经营者敢欺上瞒下,误导、暗示车主,从而达到从中牟利的目的。
对交警部门而言,他们对违法、事故停车场暗中违规收费,“栽赃”交警的做法也十分反感,但因职权所限,遇到此类情况时,他们只能要求对方及时纠正,而没有相应的处罚手段。
同时,交警部门郑重表示,市民如发现交警部门或警务人员与违法、事故停车场有经济利益往来,可拨打63629963向纪检部门反映;如发现违法、事故停车场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可拨打63629975向停车场管理科投诉。
举报一经核实,交警部门绝不姑息迁就。
停车场咋规范,市民可建言献策
通过实地走访,网友、市民代表清楚地认识到,违法、事故停车场的管理规范涉及多个相关部门,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虽然交警部门时常会因违法、事故停车场的暗中违规而被误解,但是因职能分工问题,交警部门对违规停车场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仍然是问题的关键。
在大家对违法、事故停车场心存怨言时,交警部门已联手有关部门,初步拟定了有关规范化措施。在该措施拟定期间,交警部门将接受市民的建议,并对被采纳建议的市民予以奖励。
初步拟定的部分举措
一、各违法、事故停车场必须重新向支队停车场管理科申请资格审查,然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其间,如有交警大队将违法、事故车辆暂扣至未经审批备案的停车场,将受到严肃处理。
二、违法、事故停车场审批所具备的条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物价收费许可、保险、消防验收许可、各大队与停车场签订的委托协议、各停车场内部管理制度。
三、各违法、事故停车场必须设施完善,要将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在明显位置予以公示。
四、各违法、事故停车场要使用统一的停车场暂扣车辆登记单,在执勤民警、车主、停车场人员三方确认签字的情况下,暂扣车辆才能进场。
五、各违法、事故停车场在办理车辆进场停放手续的同时,须对进场车辆拍照、存档。
六、违法、事故暂扣车辆在驾驶人能正常驾驶且不影响安全、执法的情况下,各违法、事故停车场一律不得进行有偿代驾。
七、各违法、事故停车场的地理位置应以方便车主提取车辆为原则,要在重要路段设置指示标志。
上述举措有待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审核,之后,交警部门将予以推行实施。
市民参与方式:将建议发送至lyjjtcgl@yahoo.cn,或拨打电话6321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