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李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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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点包茨(2424***6)
2010-08-19 16:16:25
老点包茨:小新,一个人做了错事,是不是该为此负责呀?
晚报小新:当然了,何出此言?
老点包茨:昨天下午,我开车带着媳妇出门。结果刚一出门,我就听见车后“咣当”一声。我赶紧扭头,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正扶着自行车站起来。我准备下车看时,那人骑着车就溜了!
晚报小新:⊙﹏⊙……不是吧?
老点包茨:我一看情形不对,赶紧上车撵他。人家骑自行车毕竟灵活,没多远就钻到一个菜市场里了。
晚报小新:这下怕是难找了……
老点包茨:就在他急匆匆往菜市场里拐的时候,夹在车后座上的一个文件袋掉下来了。
晚报小新:他停下来没?
老点包茨:没有,我估计他没注意到。因为我在后面还喊了两声,他也没回头。我过去把文件袋捡起来,简单翻了一下,发现里面装着一些广告资料。
晚报小新:估计里面就没什么值钱东西,要不然东西掉了,人家会不在意?
老点包茨:我起初也是这么想的。后来,我看车后保险杠上被撞掉了一大块漆,就把车开到4S店去了。正在修车时,我发现那个文件袋里还有一个小塑料袋,里面装着身份证、银行卡,还有600多元钱。
晚报小新:⊙﹏⊙……那人亏大了。
老点包茨:是呀,这也就是小修一下,600元够修好几回了。
晚报小新:最后你用这钱了吗?
老点包茨:绝对没有!我上网来找你,就是想让那个人知道:他这几天每天下午都可以到我们小区——也就是他撞我的那地方,通过门卫来找我。
晚报小新:你意欲何为?
老点包茨:呵呵,我想通了,我也不要什么赔偿,我只希望他能当面向我道个歉。或许他是一时紧张犯了糊涂,我愿意给他一个机会。
晚报小新:好样的!希望当事人能因此受到触动。
(记者 李新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