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员培训工作正式开始,这标志着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正式驶上了快车道。
人口普查到底什么时候开始?怎么查?市民需要做些什么?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给予了详细解答。
普查于11月1日零时开始
此次人口普查的开始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国一致。在这一时间之前出生的人都要参加普查,这一时间之后,即使是零时一秒出生的人也不在普查范围之内。
之所以规定这个开始时间,是因为这样可以保证无论普查人员在哪一天入户登记,其登记的都是开始时间以前的情况。
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的负责人说,最早确定的人口普查时间是7月1日。后来考虑到7月天气炎热,有些地方正是雨季,普查起来困难较大,于是相关部门将时间推迟到10月1日。再后来考虑到国庆长假,人口处于不稳定状态,于是相关部门将人口普查的时间定为11月1日。
市民需配合填普查人口登记表
普查员上门调查时,市民需要配合填写人口普查登记表。普查表分为两种:一种是普查短表,有18个项目,包括人口基本状况、受教育程度和每户的基本情况等;另外一种是普查长表,共有45个项目,除了短表的内容之外,还包括人口的迁移流动、身体健康、妇女生育、就业和住房情况等。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要填写长表。这次普查,会抽取10%的住户填写人口普查长表,其余的住户只填写普查短表即可。
在开始时间之前一年内有死亡人口的住户,还需要填写死亡人口调查登记表;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则要填写境外人口普查表。
首次将境外人员纳入普查范围
这次人口普查与之前的5次人口普查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之处,那就是将境外人员纳入了普查范围。但因为出差、旅游等在我国境内短暂停留的境外人员,不属于人口普查的范围。
与境内人员的普查项目相比,境外人员使用的普查表内容更加简单,也更容易填写。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来华目的和居住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份或国籍等。所有普查内容都不包括收入和宗教信仰等问题。
人口普查具体怎么查?
以前的人口普查主要以常住人口为主,这次的人口普查登记主要采用地域登记的方法,这样也能解决人户分离的难题。
比如,老张一家三口户口在涧西区,但是他们在西工区和洛龙区分别有房产,平时老张和老伴儿住在西工区,偶尔也会去洛龙区和儿子一起住,这样就形成了人户分离。在普查登记的时候,老张如果在西工区就在西工区登记,在洛龙区就在洛龙区登记。登记的时候如果家里其他人暂时不在家,要由在的家人代为填表,但同时要在表上注明人的去向和普查时人不在场的情况。
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人说,市民不用担心重复登记。在后期进行数据处理的时候,数据处理人员会核实并去掉重复的数据,以确保准确性。
登记工作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每户可以推选一位熟悉情况的家庭成员作为申报人,配合普查员填写普查登记表。普查表填写完成,经核对没有差错后,申报人要在表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人口普查不会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但需要市民的积极配合。为了减少市民的等候时间,入户登记一般会提前预约上门的时间,方便大家进行普查登记。
普查员将携证入户登记
据了解,我市此次共选拔了4万余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都是经过借调或招聘来的。
选拔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方式在城区和农村是不同的。在城区,主要由当地政府从各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借调一些符合条件、能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在农村,则主要是从行政村、村民小组会计和大学生村官及乡直机关干部中借调和招聘。
那么市民如何判断是否为普查员上门调查呢?
市人口普查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说,上门时,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都会佩戴相关证件(如图)。记者看到,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证件都是蓝色的,上面除了印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志外,还有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的照片和姓名,上面加盖有河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印章。
市民可以先验明正身,确定是真的普查员之后再接受调查。
人口普查有益于市民
人口普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最终会使每个参与普查的人员受益。
人口普查可以帮助国家掌握准确的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情况等,这些信息可以作为政府制定各种政策的基础。比如,分年龄统计的人数告诉我们有多少孩子需要上学,有多少老人需要照顾,政府可以根据这些数据规划学校和老年人服务设施;人口就业数据告诉我们哪一类人群就业困难多,政府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促进就业的政策等。
人口普查信息可以帮助国家解决社会福利方面的问题。比如给哪些人发福利、发多少等。在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来临时,还可以帮助确定需要救助的人员数量。企业可以利用人口地区结构来决定其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等。
普查不会泄露个人隐私
身份证号、职业、家庭住址……人口普查登记中涉及这么多的个人信息,不少市民担心这些信息会泄露个人隐私,更有些超生户担心被查出超生之后会被罚款。
我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市民对此完全不用担心。《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对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泄露和提供,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对于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单个普查对象资料的个人,将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而且最重要的是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资料,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
我市会对普查人员进行这方面的培训和监督。人口资料登记上来以后将严格保密,不会用作其他用途,也不会提供给计生部门作为超生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