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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女为了私人恩怨,强行进入他人住宅说事儿,结果双方发生厮打,造成主人财产损失——因为自己的不冷静,该妇女后悔不已。近日,孟津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马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马某,女,41岁。今年2月21日8时许,马某持一把自制小斧头,以与张某丈夫权某有私人恩怨为由,进入张某家找权某说事儿。遭到张某拒绝后,马某仍强行进入张某家中,并来到卧室查看。
马某的行为,激起了张某的愤怒,双方随即发生厮打,导致张某家一台液晶电视机和一块装饰玻璃损坏。经鉴定,被损坏物品的总价值为2600元。案发后,在派出所民警主持下,双方的民事赔偿通过调解解决。
鉴于马某认罪态度较好,已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