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最近,广西河池朝阳煤矿突击提拔了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而包括矿长、副矿长在内的5名主要领导却稳坐在办公室里。突击提拔是为应付国务院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23号文件。(9月20日《新京报》)
突击提拔矿长助理以便“李代桃僵”,笔者一点不感到稀奇。之所以这样说,并非显摆鄙人有什么先见之明,而是因为对生活中太多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早有领教。只不过,朝阳煤矿如此明目张胆地大量“批发”矿长助理,而且正好够上一周轮流一遍,计划之精密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
“矿长助理”算不算“矿领导”?答案其实也不难找。比如,山东省沾化县就曾出现过15名县长助理加上县长、副县长“站着一大串,坐下一大片”的奇特“景观”。朝阳煤矿作为一家私营企业,别说是提拔几个矿长助理了,就是再任命几个副矿长、副书记又能如何?
突击提拔矿长助理做“挡箭牌”,暴露出我国政治制度的弊端,暴露出有关政策的不完整、不配套和缺乏科学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是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极度重视。然而,安监部门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界定似乎有“过滥”之嫌。就连他们都认为矿长助理属于“矿领导”,那
么,朝阳煤矿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就决非突发奇想了。
俗话说:“老大难,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看来,要想解决矿难频发这个老大难问题,当务之急还是要紧紧牵住“老大”这个“牛鼻子”,让他“不下井就下岗”,才能防止其他地方煤矿再次出现“千手观音”的现象,才能树立起新政策的权威性和可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