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一名动力伞教练,却在郑州持刀抢劫超市,劫持女老板。为解救人质,警方先后出动100多名警察,在谈判专家的感化下,该男子最终放下“屠刀”。10月25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结此案,以绑架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朋有期徒刑5年。
据悉,今年6月1日晚上,在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和春藤路交叉口附近一家超市内,发生此案。劫匪刘朋生于1987年,大连市人,案发前曾在河南某航空训练基地从事动力伞教练职业。
8月9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部门指控:被告人刘朋因看不惯某些社会现象,为引起有关部门注意,以打劫为由劫持人质,企图制造社会影响。后在警方劝导下,刘朋放弃继续挟持人质,放弃自杀念头,交出身上带的水果刀,被警方带走。公诉部门认为:刘朋涉嫌绑架罪。
法庭上,刘朋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他承认自己打劫的目的就是想报复社会。“警方来人后,答应帮我解决问题,我便将被害人放了”。
刘朋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
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刘朋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鉴于刘朋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法院酌定对他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