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狱警酒后驾车并与警车比车速,在被带到派出所后竟然指责民警“多管闲事”、“自己人整自己人”。近日,网上一段名为“监狱指导员酒后大闹洛阳长春路派出所”的视频引起广大网友关注。(12月13日本报A09版)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按图索骥找到了相关网页,并且搜到了市交警支队关于对酒后驾驶当事人狱警杨某的处罚情况。虽然这一事件已经过去了一些时候,虽然公安机关没有像网上所说对“自己人”网开一面,但是,网友的善意提醒对于当前正在开展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仍然不失其借鉴意义。
交通违法是车祸的根源,而酒后驾车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2008年世界民事行政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在我国每年数万起酒驾交通事故中,不乏各种各样的“自己人”推波助澜。他们或者自恃有“自己人”这一特殊身份,或者依仗有执法队伍中的“自己人”做靠山,顶风违纪,酒驾上路,充当起马路“杀手”。
为了坚决遏制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中的“人情案”、“关系案”,着力解决“自己人”制造的麻烦,交管部门特别强调了执法过程中的“四个一律”,特意出台了异地用警、交叉互查和媒体曝光等多种措施,决心之大可见一斑。公职人员酒驾不但违法,而且严重违背其职业道德。所以,在交警严格执法之外,有关方面也要对公职人员酒驾实行“零容忍”,摘掉他们的“帽子”,脱去他们的“衣服”。善治,必须从治理“自己人”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