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尽可能地不增加1.6L~2.0L排量小汽车纳税人的税负。”车船税法草案征求到近十万条意见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17日在网络访谈时透露了上述内容。
对于是否考虑适当下调2.0L排量车的税额,黄建初表示,国家在现阶段调整税制时,重点放在完善税收的收入调节功能,尽可能不增加广大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黄建初表示,经过统计,1.6L~2.0L排量的乘用车占乘用车总量的28%,数量较多,而这部分车主多数属于工薪阶层,应考虑尽可能不增加或者不过多增加他们的税收负担。
车船税法草案提出,适当调高1.6L~2.5L的车船税。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人认为,这增加了大多数车主的负担,排量在2.0L以下的乘用车是城市普通消费者拥有的主打车型,主要用于基本生活需要,不应一律课以重税,希望适当降低排气量1.6L~2.0L的乘用车的税额幅度。
不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17日接受网络访谈时认为,1.6L~2.0L车船税不宜下调过大,应保持与小排量车之间的税额差距,配合消费税等税种起到对大排量机动车的调节作用。(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