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0年5月北京禁止酒店类项目分层、分套(间)销售后,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已建成非住宅项目房屋分割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已建成的非住宅项目禁止擅自分割,从而全面叫停“商改住”项目。
根据《通知》规定,所谓已经建成的非住宅项目,包括商业、办公、配套、公建、配套公建、非配套公建、综合楼等,这些非住宅项目应严格按规划批准的房屋设计用途进行经营和使用,禁止擅自分割。如果确实必须改变房屋平面布局的,也应在不改变房屋规划设计用途的前提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重新出具设计施工图纸,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房屋分割涉及公用部位的,还应征得利害关系业主的一致同意。此外,住建委还要求,房地产测绘机构应当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和规划部门存档备案或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定的图纸,对非住宅项目进行测绘。
(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