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经营报》报道,2010年底,全国住建系统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在该次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称将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力的地方政府进行处罚。不过,在此之前,对于不能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务的地方政府处罚机制的文件,已经基本编制完成,会签之后将上报国务院。
问责机制包括,对未能按照“责任书”完成保障性住房开工任务、竣工任务、资金到位任务等指标的地方政府,采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行政负责人、推迟暂停保障性住房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整改期内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未达标的,对主要行政责任人记行政处分等。
保障性住房主要由地方政府财政力量承担的背景下,希望这样的问责制度,能够对地方政府形成足够威慑。 (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