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记者9日从正在召开的重庆市“两会”上获悉,重庆市政府将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财税调节,并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据悉,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今日本报B04版)
已经被热议了很久的地方开征房产税,终于将在重庆市率先试水,这是我国税收体制改革方面的积极探索和进步,其正面导向意义不容低估。
值得期待的是,这一房产税开征的举措,有精确的“打击”意义。重庆市的房产税开征,将仅针对高档住房,这一征税对象的针对性意义非凡。税收税种的变化,会促使人们理性消费,促进开发商、地产商在土地资源的利用上趋向节约,这符合我国的长远发展理念。
更重要的是,这一征税举措会一定程度上“倒逼”多套房拥有者向市场释放房源,也有稀释市场、降低房价之功能;同时,将高收入群体、高档住房拥有者的“既得利益”以税收的形式剥离出来,符合社会公平原则,还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和社会分配。
此外,重庆市在试点城市中将率先推行房产税,还会起到导向和示范的意义。对于那些同样属于高房价区域和大中城市来说,将起到“标本”和借鉴功能。试点一旦成功,将促进全国层面的推行,试点如果存在一些现实困惑,也有利于全面推行过程中的“修正”和修订。
不过,这一税收改革实践还要考虑到可能给部分中低收入者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房产高端者在利益受损后,会不会将受损害的情况“层层转嫁”?高端房租贷价格上涨会不会波及中低端房租贷市场?这些问题需要未雨绸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