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李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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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孙自豪 通讯员 李向前
1 “错版”是怎样制成的
刘某、许某、李某等,他们的作案“道具”是一张自制错版的5角人民币纸币。
被捕后,他们交代了自制错版5角人民币的过程:
先用刀片将5角人民币上的“中国人民银行”字样裁剪下来,削薄,然后再找一张,将其上面“中国人民银行”的字样削掉一层,之后将裁剪下的“中国人民银行”字样倒贴在那张被剥掉一层的5角人民币上。
这样,一张“错版”5角人民币便制成了。
2 骗子联合“撒网”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记者还原了犯罪分子行骗的全过程。
2010年7月27日早晨6时许,刘某、许某、李某和张某(在逃)、乔某(在逃)经预谋,由李某等人驾车至吉利区实施诈骗。刘某在吉利区中原路发现受害人老李,遂上前将其拦下并与之搭话。
这时,张某手持人为改动的5角人民币纸币,上前询问当地是否有人收藏错版人民币。刘某乘机说这东西值几十万元,表示要出资购买并和张某“谈”好了价钱。刘某称早上没带钱要回家取钱,让受害人从中说和、帮忙做证,还许诺给受害人报酬。
受害人同意后,按照刘某的要求,骑着电动车带着张某向约定之地走。刘某和乔某等人开车尾随。
受害人和张某到约定地点后,张某又向乔某“打听”是否有人收藏错版5角人民币,乔某说“这东西非常值钱”。
这时刘某过来,自称已将现金取来。张某要让刘某“加价”,刘某和张某“吵起来”,张某要走,刘某趁机让受害人和乔某“帮忙说和”,并许诺给二人报酬。
乔某把受害人拉到旁边,鼓动受害人合伙出钱,把错版5角人民币买下,再卖给刘某赚中间的差价。
受害人同意了,便回家取存折。
3 受害人上当受骗
在受害人回家取存折的过程中,刘某、许某、李某、张某、乔某5人开车尾随。受害人取存折回来后称要去孟州的银行取钱。乔某叫“出租车”,李某便驾车过来。然后受害人老李和刘某、乔某、许某、李某一起开车到孟州一家农村信用社,取出现金11700元。之后几人返回吉利区,受害人将11700元现金交给张某,换回了张某手中的假错版5角人民币。
受害人在去找刘某的过程中,刘某、许某、李某等人驾车逃离现场。老李见状方知上当,赶紧报警。
吉利区警方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于2010年8月9日,一举将刘某、许某等人抓获,同时缴获一辆蓝色比亚迪轿车和一辆黑色桑塔纳2000轿车。原来,为方便实施诈骗,许某等人特意购买了两辆轿车充当“道具”。经查,这伙人还以同样的方式在义马等地作案多起,所得赃款均被其平分挥霍。
4 法院判决:5毛钱撂倒一群人
吉利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许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各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按照各被告人参与作案的次数、涉案金额分别处罚。
在他们参与的犯罪中,被告人刘某、许某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被告人李某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许某、李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刘某、许某、李某犯罪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
最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吉利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被告人许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