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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 我市收缴103只流浪犬、违规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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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2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春节期间, 我市收缴103只流浪犬、违规犬
□见习记者 郭立翔
  本报讯 昨日上午,气温只有五六度,市公安局养犬管理执法队的小王却满头大汗。当天,我市警方在全市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执法行动。“忙活了一上午,收缴了12只流浪犬、违规犬,效果还是不错的。”小王说。

  当天上午9时许,在洛龙区勤政苑小区,一条无主且未系犬链的京巴狗正在花园里溜达。就在民警依法将其收缴后,一老太太出面求情,“这是我家的狗,平时都拴在家里,不会影响到别人。”老人紧张地说。

  “您家的狗办证了吗?”民警问。

  “这么小的狗还用办证?”老太太有点手足无措。

  民警向老人解释:按照2月1日起我市新施行的《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饲养出生不满90天的幼犬,应当自饲养之日起10日内到居住地派出所备案。已满90天的,应该到市公安机关办理饲养登记,领取准养证。

  民警依法给老人开具了暂扣证,“您放心,下午您就可以到五股路的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办证处,等给狗打了狂犬疫苗、办理准养证后,就可以带它回家了。”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说,老太太最终表示接受。

  上午10点多,执法人员巡查到瀍河回族区启明南路时,看到路边一只萨摩耶犬未系犬链,主人也不在身旁。就在民警准备将其收缴时,犬主人出来恳请民警“放它一马”,“我这狗有犬证,你们先别收行吗?”犬主人再三恳求。10多分钟后,犬主人拿来了准养证。

  “按照新的养犬规定,市民携犬出户时间为晚上8点到次日早上7点,遛狗时必须随身携带准养证,您的行为属于违规养犬。”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犬主人认识到自己的疏忽,“我只知道要给狗办证,但不知道还有这么多规定,以后一定注意。” 

  记者了解到,春节期间,市公安局养犬管理执法队在全市开展了不间断巡查,共收缴流浪犬、违规犬103只,处理群众投诉10余起。

  据执法队负责人介绍,经过春节前的几次集中行动,市民对民警的执法行为变得更加配合,违规养犬的数量也有所减少。目前,市民的违规养犬行为主要集中在不按规定时间遛狗、不系犬链、犬主人不随身携带准养证等。

  (相关视频见洛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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