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让房价“飞”,我们的政府煞费苦心。前前后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重拳频出:国八条不久,又一个新的国八条;限购令不久,又现房产税,甚至将限购令作为政治管理的内容,让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的省市领导认真考虑考虑。终于,在这样的形势面前,学术界开始平稳下来,大家不再去争执打压房地产市场对中国经济所产生的利与弊,舆论界也开始统一起来,共同关注房价的任何一点点异动;消费者也开始为难起来了,权衡着是否赶在房产税、限购令之前再去弄套房子……
终于,一些一线城市的房价在近一两个月出现了量缩价跌的迹象,几年蔓延上涨的房价曲线似乎有拐点闪现。可是,还没有推出限购令和房产税的二、三线城市如何呢?刚刚公布的全国70个城市房价指数数据表明,这些城市1月份的房价无论是同比还是环比大都是还在“飞”。
问题严重了,在上述的思维边界内很难想象政府还有绝招来阻挡不让房价“飞”。
实际上,当我们用市场经济的思维来分析在房地产市场中政府的作为,就有可能不让房价“飞”。
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角色,在学术圈内早已有了定论,这就是自由主义学派中的“守夜者”,干预主义学派中的“裁判者”和福利主义学派中的“助贫者”。
笔者以为,当前政府接二连三,迅速出击的措施,大都属于“干预主义”的范畴,这些措施是必要的,但不是长效的。几年来的“干预”实践表明,中国房地产市场中的刚性需求,每每在措施出台之后,只出现两三个月的休眠期,过了百天,便又苏醒,房价就开始了又一轮攀升,使我们不得不哀叹,房产新政就像“百日维新”。
若政府能采取一些“试错”的路径,也就是当“干预”屡屡失效后,改为“助贫”或许会更有成效。即:把以前的那种对付富人做法,提高首付门槛和按揭利率,限购二、三套住房,增加房产税等,改为救济穷人的做法,也就是集中财力,加快速度,高密度地向市场投放大量的保障性住房。笔者相信,只要在一两年之内这种投放能达到市场占有量的50%以上,中国的房价想阻挡下跌都很难。
这实际上是运用市场经济中的最基本的,世人共知的定律:供求关系的价位调整。需要对此进一步解释的是,上述笔者所理出的、政府采取的隶属于“干预”范畴的种种措施,属于供求关系的高价位调整。道理很简单,它抬高了消费者的付出。而笔者所提的思路是供求关系的低价位调整,也就是大量地供应低价房,不信房价不下跌。
问题就又出来了,这些建设低价位的保障性住房的钱从哪儿来?
笔者认为,只要政府把自己的角色和功能定位在“助贫者”,只要把助贫作为执政的重要目标就好办。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已经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启发:把土地出让金中的10%作为水利建设专项费用,这一下,就有了2.7万亿。各地政府也可以效仿,在土地出让金中再拿出10%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专用资金不就解决了吗。这不仅响应了中央,而且顺应了民心,救助了贫困,维护了稳定,增加了祥和,何乐而不为?真该尝试了!
(作者为河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