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中原网
与社会舆论对“醉驾入刑”的热议相比,“飙车”被写入刑法,似乎吊不起公众太多的胃口。然而,如果知道“飙车入刑”的标准是超过最高限速规定的50%,你会不会抓狂?
刑法修正案(8)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何为“追逐竞驶”?记者注意到,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将此解读为“飙车”。
据河南高速交警总队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很多人看来,飙车就是两车竞相赛跑,事实上并非如此。虽然飙车入刑法律给予了界定,由于详细的司法解释尚未出台,目前,交警部门对“超过最高限速规定的50%以上”就可以认定为“飙车”行为。根据不同的路段,“飙”的标准也不同,如果说,时速120公里对于高速公路来说是最高限速,但这个速度对于城市道路来说,绝对是属于“飙车”,是一种近乎疯狂的驾驶行为。
对此,河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三庭庭长程慎生则认为,“飙车”行为必须是达到“情节恶劣”才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把“追逐竞驶”仅仅理解为超速驾驶,他个人认为是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