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修了13次
换机被索折旧费
2009年4月,熊先生在某家电商场买了一台3000元的某品牌空调,该空调从2009年7月开始出现故障,第一次修理更换了电脑主板,结果使用没几天,又出现温度显示不对、制冷效果差等故障。熊先生不断报修,结果到去年12月底,该空调前后修理了13次仍没有好。熊先生要求退机,可厂家说要收取500多元的使用折旧费,熊先生不同意。
经协调,厂家售后同意为消费者换新机,于今年3月1日为熊先生安装了一台新空调。
点评:折旧费不能随口要
按照国家“三包”政策,商家对家用电器的“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整机一般为一年,主要部件一般为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掉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新买空调送错型号
是否算欺诈起纠纷
今年2月23日,顾女士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2800元的空调。送过来后,顾女士没仔细核对,等安装后才发现,这款空调并不是自己当初看中的那一款。再拿出购买发票一比对发现空调货号根本不一样。顾女士立即联系了商家和厂家,对方答复,她购买的那款空调是新品,目前没有现货。顾女士对商家的这种做法表示不满:“购买时为何不事先告知缺货?商家的这种做法存在欺诈嫌疑。”
经协商,顾女士更换了另一款售价为2400元的空调,商家退还了400元差价。
点评:欺诈构不成,退款可主张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并使对方陷入错误判断的行为。商场在没有货的情况下,依然接受消费者的订货,并收取货款,这一做法有诱导消费的嫌疑,但不能认定为欺诈。消费者不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要求双倍赔偿,但可以要求商场退款或更换其他商品,同时可以主张如交通费等部分损失。
空调没装好
多花冤枉钱
今年1月15日,冯女士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品牌空调。1月21日送货过来,安装工说电线太细,换成粗的才好安装,后来叫了电工换成粗的电线。当天晚上6时开机使用,到7时就自动停机,再也启动不起来。
冯女士多次联系商家,要求工作人员上门检查一下是什么原因,对方都不予理睬,还说一定是冯女士家的电压不够稳定,叫其先买个稳压器试试。后来,冯女士花了800多元钱买了个稳压器装上后,工作人员才上门来查看,结果竟是空调没有安装好引起的故障。冯女士觉得,因为商家的过失而让她花了800多元的冤枉钱,这笔损失应该由商家承担。
冯女士与商家多次联系,商家才向其道歉,但未作任何赔偿。
点评:冤枉钱应由经营者承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家电安装作为售后服务的一部分,作为经营者理应保证消费者能正常安全使用。由于空调没安装好,导致空调无法正常使用,致使冯女士不得不花费额外的钱购买稳压器,对此经营者明显有过错,应承担大部分责任,即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购买稳压器的钱。 (爱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