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前一日,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免除银行的34项服务收费,貌似力度不小,但很像应景之作。
想指望取消34项收费就能让消费者过上好日子,未免太过天真。理由有三:一是避重就轻,一些存有争议的收费项目仍然大行其道,比如点钞费、跨行取款手续费;二是另立新项,个别收费项目可能悄然涨价,比如2010年,银行收费突然增加了一个“点钞费”,跨行取款手续费从2元提到了4元;三是一叶障目,我们只知道取消了34项收费内容,我们却不知道还有哪些项目正在收费,以致我们的银行卡常常“被收费”,导致存款越存越少。
一厢是间歇性的取消乱收费,一厢是“被收费”越来越多。2010年8月,银监会取消商业银行7项收费,许多地区省份还在此基础上取消了更多收费内容,但结果还是“你取消,或是不取消,收费仍在那里,有增无减”。2003年商业银行的服务收费项目仅有300多种,现在已发展到3000多种,增长了10倍。
3000余种银行收费项目,也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公众对这3000余种银行收费知之甚少。商业银行的盈利方式之一就是要收取费用,这无可厚非,但要让消费者拥有足够的知情权,收费得合法、合理。银行扣了我们的钱,我们却不明白为什么被扣,这无论如何说不过去。说实在的,公众不想看到“取消N项收费”的简单重复,只想了解一下还有多少收费不明不白。
但愿,取消银行收费别成“3·15”的应景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