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广东东莞一公安机关召开打黑除恶工作动员会,要求每个派出所年内要打掉一至两个涉黑恶势力团伙,每月要上报一至两条涉黑恶犯罪线索。(3月16日《广州日报》)
黑社会向民生领域渗透,足可见当地黑势力组织泛滥的严重现状,当地派出所的集中打黑行动恰得其时,无疑给民众传递出一个积极良好的信号。可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倘若当地涉黑势力团伙滋生庞大,只打掉一两个就会放掉不少漏网之鱼,这与设定目标时的打黑决心完全不相称。倘若当地每个派出所辖内的黑恶势力不足两个,甚至根本没有,派出所又如何完成任务?
打击黑社会组织是公安机关的本职所在,“见一个打一个”更应该是公共治理的题中之义,岂能以一到两个这样与实际脱节的目标来进行量化考核?一个惠及民众的公共治理,理应以民众的实际感受作为考量对象,让老百姓满意才是真正的政绩考核标准。打黑行动倘若真要进行,便要摒弃目前所依赖的运动式、指标化的治理方式,而应该以长效机制来保证打黑除恶的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