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省卫生厅召开了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启动会。据悉,我省下月起将正式实施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报销制度,首批选择30家医院、30个病种试点。计划明年在全省推开,病种数量达到60个~100个。生孩子、阑尾炎等,都可以看病“一口价”。
超标费用医院“买单”
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说,按病种付费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即住院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医院只能按该定额或低于该定额收费,患者住院只需缴纳包干费用的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直接由新农合部门按规定标准拨付给定点医院。如果费用超出定额,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
刘学周说:“这将有利于遏制过度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
据了解,每个病种的付费价格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各类诊治费用,包括化验检查、诊疗、手术、麻醉、住院、护理、药品及医用耗材(除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外)等。医院不得将定额范围内的费用通过门诊取药、门诊检查、外购处方、分解名目等方式排除在定额范围之外,变相增加患者自费费用。同一患者在两周内以同一诊断再次住院,其费用由首次接诊住院的医院全部承担。
30家医院、30个病种率先试点
据了解,此次省卫生厅共选择了10家三级公立医院、17家二级公立医院、3家民营医院进行试点,而试点病种则选择了阑尾炎、正常分娩、胃溃疡、子宫肌瘤等30个常见病种。
据悉,按病种付费实施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分级定价,比如阑尾炎切除费用,县级、市级、省级医院的收费价格分别是2580元、2680元和2950元,正常分娩的收费价格则分别为1160元、1350元、1560元。
刘学周表示,4月底以前,各试点医院要全部启动实施,今年上半年实现按病种付费住院患者的“异地结算”和“即时结报”;到2012年,按病种付费将在全省推开,病种数量达60个至100个;2013年起,全省将逐步由按病种付费过渡到按疾病相关诊断组预付费(D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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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即根据患者的性别、年龄、诊断、疾病程度、并发症和合并症、是否手术等因素把患者分成600个~1000个诊断相关疾病群组,任何疾病都可以明确地归于某一特定的组,不会因为变异而退出路径,可操作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