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据传此话来自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这一言论近日网上疯传开来,网友们纷纷指责李颖的不是,教育、心理专家称,“药家鑫们”正给我们的教育敲响警钟。(4月4日《重庆晚报》)
不管是“激情”之下的慌不择言,还是经常放言无忌的“习惯动作”,李颖的言论令人发指。但令人更加遗憾的是,李颖并不孤单。在李颖的回帖截图中,有多名药家鑫的同学都发表或转发了内容相同的帖子。这些言论尽管没有李颖的言论偏激、露骨,但是也表达出了基于同学情谊盲目同情药家鑫的鲜明态度。
药家鑫撞伤人后再杀人,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权,触犯了法律,以“不管同学是对是错都要支持”为圭臬的药家鑫同学则在自私狭隘的同学情谊中迷失了是非曲直,迷失了公平正义的价值观,迷失了理性,“捅伤”了道德。
如果肇事者非但不救伤者,反而满脑袋都想着自己的利益,想着如何才能彻底地了却麻烦后患,并把记车牌的伤者乱刀捅死,那么,在那一刻,肇事者彻底泯灭了人性。难道受害人记车牌是一种对肇事者的侵害吗?是一种必须用“捅”来“惩罚”的恶劣错误行径吗?受害人记车牌只是针对可能出现的违法逃逸行为进行的一种维权准备,合情合法、天经地义。
诚然,同学之间都是有情谊的,但是这种情谊不能影响对大是大非的法律问题的判断,不能影响法律的公正,因为同学情谊而不分青红皂白地混淆是非进而选择法律立场的理念是糊涂的、悲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