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李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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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王?我抽的是软中华。”这是重庆三峡库区巫山县曲池乡原乡干部邓川对村民说的话。为领到每人3000元的生态补偿款,村民设宴招待邓川,并奉上香烟“芙蓉王”,不料遭遇冷脸。
其实,政府补偿标准应是每人5000元,邓川还截留了2000元。近3年间,重庆检察机关查办了1977名贪官污吏,涉及惠农资金、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涉案金额11.8亿元,许多受害者是低收入群体。
1 “扶贫”变“劫贫”
随着政府财力增强,国家惠民政策的“含金量”越来越高。在许多地方,针对低收入人群的补助有几十种,已成为困难群众重要的生活依靠和心理依托。
在重庆农村,农民最多能享受约20项优惠政策,包括家电下乡补贴、计划生育奖励、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资农机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等。在不少城镇,除居民户籍福利政策外,针对困难群体的补助或补贴也不少。
然而,一些基层干部却变身“抽水机”,使“让利于民”变为“让利于权”。据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介绍,近年来该院查处的侵占移民资金、扶贫资金、征地补偿等侵农害农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乡镇、村社干部“集体腐败”现象突出,窝案串案率在七成以上。
2 惠民款成“唐僧肉”
调查显示,惠民款变成“唐僧肉”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贪污“私分”惠民款。云阳县普安乡近期挖出干部集体腐败窝案,包括书记、乡长、副书记、副乡长、乡财政办主任等12名干部私分公款数十次,侵吞计生款、移民款、饮水工程款等上百万元。
二是虚报人头“吃空饷”。城口县明中乡双利村原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合伙,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虚报户头,多领了补助款12万余元;奉节县林场原场长、副场长、会计、出纳等合伙虚列支出,贪污封山育林和退耕荒山造林款13万余元。
三是官商勾结“吃回扣”。大渡口区劳动局原局长杨某借分配农民工培训指标之机敛财,大肆收取“好处费”。一些学校重金“买”得培训指标后,只好搞“缩水”培训,农民工基本学不到技能。
3 惠民政策被“架空”
记者发现,被“劫贫”的低收入群体往往地处偏远,社会关系简单,信息渠道有限,容易被蒙蔽,这为不法干部“截留”惠民政策提供了机会。
在重庆一些农村,尽管村务公开已喊多年,但部分干部仍在搞“半公开”或“假公开”。巫山县曲池乡原乡干部邓川一直欺上瞒下,向偏远山区村民传达“打了折”的补偿标准。此外,他还侵占了群众的异地移民搬迁费、危房改造扶贫资金和种粮直补。一名受害村民说:“干部怎么讲,就只能怎么信,补偿情况一直没公示明白。”
即便城市社区,一些困难居民也不熟悉惠民政策。重庆一位基层社区干部告诉记者,在家访时发现,有的下岗居民为开服装店没本钱发愁,根本不知道能办免息小额优惠贷款。
4 暗箱操作致贪官“劫贫”
一些惠民款补助面广人多,在申报、审核、监督等环节弹性大、漏洞多,为权力寻租提供了良机。前不久重庆市城口县挖出一起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窝案,一些业务人员和零售商勾结,利用“家电下乡”产品标志卡管理漏洞,骗取国家财政补贴5.3万余元。记者发现,此案中不但“产品标志卡”的制度设计存在漏洞,审核监督手段也薄弱,补贴结果公示环节欠缺,也没有进行电话回访和实地调查等。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地方和部门权力运作不透明,民主决策不够,缺少群众监督,也给贪腐分子留下操作空间。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调研发现,集体腐败的乡镇、村社干部往往能利用职务便利,事前共同“策划”,事中分工合作,事后订立“攻守同盟”。面临监督审计时,有的贪官就把钱打回财政账户,审计过关后又运用权力把钱套回来,以规避监督。
“困难群体补助款频遭贪占,在全国不少地区也有发生。”重庆市社科院教授丁新正表示,主要问题是基层干部暗箱操作,深层原因则是相关体制不健全,监督制度被“架空”。
一些基层干部表示,要杜绝惠民资金由少数人关门操弄的现象,还必须“倒逼”干部走进群众家门,讲解传达惠民政策,接受百姓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