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3月11日,江西抚州发生一起矿难,两个自称是死者亲属的人索赔120万元。协商时死者亲属毫无悲痛之情,目的明确直指赔偿金。警方调查发现,9人花5200元钱买来一名智障流浪汉,伪造身份证明后将其带至矿井打工并趁机杀害,向矿主索取高额赔偿。(4月11日本报B04版)
花钱买下智障流浪汉带到矿上做工,然后伺机杀害伪造成矿难。电影《盲井》上演现实版,其中犯罪分子的丧心病狂,不禁让人倒吸一口冷气。如果不是矿难伪造者的表演漏洞百出,如果不是警察的走访细致入微,东乡铅锌矿很难逃脱巨额赔偿。
《盲井》上演现实版,暴露了矿主害怕曝光而息事宁人这一软肋,同时折射出政府部门的责任缺失。《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新进矿山井下作业职工的安全培训、身份认证等都有明文规定,领导下井带班更是安监部门强力推行的一项制度。如果职能部门监管到位,犯罪分子还会有作案的机会吗?
《盲井》现实版,曾经在福建、辽宁、云南等多个省份上演。在20多起伪造的矿难事件中,20多名被害的智障人员均来自四川省雷波县。这些没有独立人格和能力的智障人,本该是社会救济和帮助的对象。然而,雷波县一些村民却像养牲口一样圈养智障人员,并随时以他们的性命作为赚钱工具。当地的社会救助机构是否该对此感到汗颜?
现实版《盲井》之“盲”,实为制度之“盲”。如果仅仅局限于对谋财害命者的依法惩处,而无视矿难背后的“血色GDP”以及官商勾结的利益纠葛,放任暴利继续刺激利欲熏心者的头脑,又如何让不法之徒发财的目光从制造矿难上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