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中央部门和陕西等地方近期陆续公开了2011年预算,但大多数被认为“不适宜”公开的预算仍隐藏在名为“其他支出”的大类里,其中包括政府人员工资及行政成本等。近年,审计部门在审计中也发现,“其他支出”频繁使用,金额较大,尤其是基层财政更严重。(4月11日《济南日报》)
预算公开是“透明财政”的必由之路,可一片阳光之中,仍有一些公众看不到或看不懂的地方。“其他支出”即为一例。
有数据说,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的“其他支出”占其财政支出的比例非常高,为30%~40%。至于“其他支出”让地方政府爱不释手的原因,无非是看不到其具体支出用途,人大审议时好赖都能通过。
“其他支出”之所以令公众浮想联翩,显然不是空穴来风:一方面,几乎各级政府的“其他支出”都是数一数二的大支出;另一方面,“其他支出”的历史并不十分光彩,如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该县“其他支出”中有支付奖金补助、吃喝招待、参观学习等费用,不好处理、超标的费用都罗列其中。
财政公开是透明政府的基础,而所谓的“公开”,当然不是在账目上辟出“其他支出”的秘密通道,技术性地令无妄支出逍遥于公众监督之外。眼下而言,既然公众对这个“其他”的真面目无限好奇,职能部门就有责任和义务为之解惑答疑,揭开“其他支出”的“盖头”,还公众知情权。毕竟,“不公开”历来是贪腐的最佳拍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