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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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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政府回购大桥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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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4 月 20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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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政府回购大桥的启示
□叶祝颐
  【新闻背景】 陕西咸阳渭河2号大桥和3号大桥建成通车后,不仅有效缓解了咸阳过境货运和市内交通压力,还推动了“西咸经济一体化”进程。但近年来,咸阳市机动车大量增加。针对人大代表关于2号大桥、3号大桥免费通行解决城市拥堵的议案,咸阳市委、市政府经过认真论证,最终决定由政府回购两座大桥的经营权。从5月1日起,2号大桥、3号大桥免费通行,方便市民出行。(4月18日《京华时报》)

  虽然渭河2号大桥和3号大桥由他方出资修建,政府已经出让了大桥经营权,但是咸阳市积极回应市民呼吁与代表议案,最终决定回购两座大桥的经营权,供市民免费通行,体现了政府的民生情怀与责任担当。在一些地方热衷路桥收费经济的情况下,如是回购姿态显得稀缺而珍贵。

  虽说此举增加了财政负担,但是政府给市民提供优良公共设施与免费路桥服务,方便市民出行,保证了交通畅通。由于城市路桥属于具有天然垄断属性的公共服务性质,政府不能简单地把城市路桥服务往市场一推了之。政府回购大桥让市民免费通行,既是为了解决交通拥堵难题,也是让城市路桥回归公益服务本质。

  我们不能以简单的市场眼光审视政府支付回购大桥成本的得失。政府以提供免费路桥服务减轻市民经济负担,换来快捷的交通环境,赢得市民对政府的信任与城市交通质量的提高,从长远来看,政府为路桥服务“埋单”的社会价值不可估量。

  然而,一些地方不仅不提供免费路桥服务让利于民,还把城市路桥服务当产业来抓,不管车辆走不走大桥,走大桥的频率有多高,一律捆绑收费;有的地方甚至悄悄延长路桥收费年限,提高路桥收费标准,政府与投资者、经营者共同获利。

  咸阳并非富裕地区,从咸阳回购大桥供市民免费通行的经验来看,公共投入不足最可怕的不是差钱,而是差理念。政府从财政收入中划出稍大一点的公共服务蛋糕,加大交通投资建设力度,还原路桥服务的公益属性,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是有的地方宁愿把钱花在形象工程、“三公消费”上面,也不愿拿出更多的钱投入公共事业,提供便民交通服务。

  不仅路桥服务如此,其他公益事业也是这个道理。比如陕西神木的免费医疗模式,陕西吴起、广东东莞石排的免费教育模式,广西防城港率先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海南贫困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实行免费学前教育等,都体现出地方政府的人文关怀。

  在我们看来,政府还应加大教育、医疗、水电气等公共事业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公共产品种类与数量。只有切实解决好衣、食、住、行、医等民众切身利益问题,才能让民众充分分享发展改革成果,让整个社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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