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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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3版:百姓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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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冷落的自行车
牵手 牡丹花丛中
少不更事去偷鸡
家乡的榆钱儿
我和牡丹
哪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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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4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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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更事去偷鸡
  13岁那年,我家住在乡政府的大杂院里。大杂院里几乎家家都养鸡,院子里有许多用砖块砌成的鸡舍,鸡舍上边都用木栏遮着。

  一天,同住大杂院的王方听说同学孙小孬从县城逃学回来了,晚上就想请我和孙小孬吃饭,他们都比我大。吃饭得有钱啊,可那时我们谁也没有钱。后来,王方说:“咱院里那么多鸡,不如偷几只带到县城卖了!”当时我很害怕,不愿意做。王方说:“那你把吃饭的钱掏了。”我哪有那么多钱,只好跟他们一起做起了偷鸡贼。

  半夜时分,我们行动了。我们小心地搬开鸡舍上的木栏,把手伸进鸡窝。鸡可真是笨呀,只要抓住嘴不让它出声,扔进蛇皮袋后就不再叫唤。一个鸡舍抓两只,我们很快就抓了20多只鸡,王方还特意抓了他家3只鸡,说是避免院里人怀疑,要我也抓3只我家的鸡。我不忍心,只抓了一只。

  抓好鸡后,我们把鸡放在自行车上向县城进发。

  在县城集贸市场门口,我们等了好长时间才等到了一个收鸡人,他看了看我们3个,又看了看我们带的鸡,只愿意给10块钱。王方说:“20多只鸡你才给10块钱,太坑人了吧!”收鸡人把脸一黑:“你们的鸡从哪儿来的,你们自己心里最清楚,是卖给我还是带你们去公安局?”我们当时全傻眼了,只好接了10块钱。

  我们回到家已是下午,没人怀疑我们,院子里很多人都在骂偷鸡的人。母亲对我说:“饿死不做贼,这话你可得好好记住!”母亲的话像是打在我脸上的耳光,我不敢吭声却在心里狠狠地骂自己。

  后来,每想起那次做贼的事,我就觉得对不起母亲。20多年来,我一直记着母亲的话。

  (河洛文苑网友 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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