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5日晚,市创建办对全市夜间市容市貌延时管理和保洁情况进行暗访检查时,发现涧西区丽新路与九都路交叉口人行道上、牡丹路慢车道上存在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等问题。
为督促问题得到落实,市创建办依据《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问题突出的涧西区,责成其迅速整改,举一反三,排查类似问题,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涧西区收到市创建办的督办函后,迅速作出如下处理:
1.对负有责任的珠江路办事处副主任王治诫勉谈话。
2.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城管员常恺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检查。
3.对工农乡副乡长马博诫勉谈话。
4.对工农乡执法大队唐村中队中队长赵晓东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检查。
(罗建)